2019浙江考研:北京大学艺术学院MFA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4)

2018-06-27 14:52:10 来源: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点击量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考试科目如下: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二 ③专业课一 ④专业课二

六、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面试成绩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未经“提前面试”直接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及格者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组审核,上报学校审批后确定拟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在3月底公示在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费总额为10万元(正在审批中),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4万元,第三学年交纳2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住宿安排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非全日制和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热点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
浙江考研考试提醒
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