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聘用
复审合格人员,在平阳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并由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平阳县工务局工作。合同期满后,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二)薪资待遇
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面试阶段的落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纳入到本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备选库,列入备选库人员待聘资格保留至该岗位下一次招聘报名时止。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工务局。
原标题:平阳县工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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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工务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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