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港城精英”创新人才项目
1.创新人才项目一般应包括1名项目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不含顾问),2016年1月1日后来北仑工作或尚未在北仑工作;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7月1日后出生),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2.项目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海外硕士及以上或国内博士学位,其中带头人此前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等职务。项目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要求在2018年8月31日前办妥引进手续,引进后应全职在北仑工作,每年工作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取得海外学位的项目带头人应在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3.创新人才项目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能较大程度推动北仑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4.人才项目所依托企业应是注册在北仑区内,要求依托企业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
(四)“港城精英”技术攻坚人才(含外裔)项目
1.人才项目合作方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此前一般应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一定的职务,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一定的技术管理等职务,具备相关产业领域攻关突破及成果转化能力。
2.人才项目所依托企业应是注册在北仑区内、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求企业运行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突出,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项目实施所必要的配套保障条件,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
3.人才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应是帮助企业集中攻坚解决制约企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或瓶颈。人才项目要求是2017年1月1日以后实施且目前尚未实施完成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实施的人才项目要求符合北仑区重点发展产业导向,企业在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要求达到1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入资金不超过投入总资金的20%。
4.人才项目实施完成后能为企业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相关技术或产品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行业技术空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企业经济效益较大幅度增长、技术指标显著增加。
上述各类人才项目申报中,特别优秀的项目带头人或核心成员,最多1人可以在年龄、学位、职务、职称等条件中破格一项。
三、支持政策
(一)“港城英才”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政策
1.项目扶持政策
对列入扶持的“港城英才”领军型人才团队A类、B类、C类项目,符合项目落户、建设等要求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资金扶持,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种子基金配套,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和5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贴息。对顶尖人才领衔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按团队项目情况最高可给予A类标准2倍的扶持。如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非全职落户北仑的,支持措施相应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