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教师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浙江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浙江教师招聘:2018年5月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招事业编制教师6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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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文晖中学等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6名,会计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在职非编教师。指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且现仍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在职非编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2018年3月以来连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会计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
2.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情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现从事会计工作(提供编制证明或正式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