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时间: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内容约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约占70%,考试命题参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教育基础知识(幼儿园)》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学前教育》。
4.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3人及以下学科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18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由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